1、申請人必須如實、正確填寫申請表的內容。
2、網上申請的辦證時限為7個工作日(不含速遞時間)。
3、郵政速遞服務范圍僅限廣東省內。
4、未選擇郵政速遞的,申請人攜帶《往來港澳通行證》、身份證原件、網上受理編號,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大廳辦理簽注。由他人代辦的,除攜帶申請人上述證件資料外,還須出示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持卡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自助辦證一體機”辦理簽注的,無須出示代辦人身份證明。在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備案的廣州市戶籍國家工作人員,請到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領取簽注。
5、網上申請一旦獲得批準并制作證件,不管申請人是否使用本次證件,均須按規定交納證件費;拒不交費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會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6、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及銀行、金融等部門工作人員,領證時須提交工作單位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書面意見,所申請的港澳簽注前往地、次數、時限必須與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一致。
7、往來港澳通行證內不得同時擁有兩個(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8、所申請簽注的有效期不能超過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
9、如果您所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最近一次未在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大廳申辦過香港或澳門簽注,請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大廳申辦香港或澳門簽注后,方可再次網上申請。
10、需要同時申請香港、澳門個人游簽注的,請在同一申表上提交申請。